新疆医科大学药学院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结果公示
根据《新疆医科大学药学院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精神,我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已结束,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现将复试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药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
公示期:10月13日至10月15日。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991-211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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