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药学院2021年第二批
博士研究生考核结果公示
根据《新疆医科大学药学院2021年第二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院第二批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已结束,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药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
公示期:6月4 日至6月 6 日。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991-2110356
新疆医科大学药学院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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