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药学院2021年第二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
新疆医科大学药学院将开展第二批博士研究生招生面试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注重考核申请者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学素养、创新能力、身心素质和培养潜质,充分发挥学科、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选拔综合素质优秀、创新能力突出的博士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5月30日:资格审核组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材料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招生简章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5月31日-6月1日:资格审核组根据赋分标准进行赋分,根据赋分成绩,按照3:1差额推荐进入面试阶段,并将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在新疆医科大学药学院官方网站公示3天。
6月3日:对考生进行“一对一”模拟连线测试。
6月4日:开展面试工作。
三、考核形式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统一采用“腾讯会议”网络远程系统进行面试。
四、资格审查
学院对考生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招生简章基本条件申请者,终止申请程序。提交材料如下:
(1)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博士学位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历届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地(无工作单位)审查并签章);
(3)新疆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道德考核表;
(4)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5)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扫描件(在职博士研究生仅需提供硕士学位证扫描件)。应届生还需提供学生证扫描件;
(6)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及其它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7)两名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外语水平成绩证明扫描件;
(9)科研成果和能力证明材料,如发表的论文或论文录用通知、专利、科研项目立项合同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10)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的报告等);
(11)考生须根据新疆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支撑材料,录取后博士新生报到时,验证所有证书原件,材料不全、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远程面试考核
(一)考核项目
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为20-30分钟,考核总分为300分,每个单项满分成绩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核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1.外语应用能力考查:英译汉和汉译英(100分)
2.专业基础考查:专业基础2题(100分)
3.科研综合能力考查(100分):
1)已取得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专利、奖励、科研项目等代表性成果(20分)。
2)考生针对拟报考导师或研究方向,采用PPT汇报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计划,时间8-10分钟(80分)。
考核总成绩=外语应用能力考查×20%+专业基础考查×20%+科研综合能力考查×60%。
(二)考核流程
1.考生身份识别与考试环境检查。
2.外语应用能力考查
本部分主要考查申请者的专业外语掌握情况,考生随机抽取题目作答。
3.专业基础考查
本部分重点考查申请者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考生随机抽取题目作答。
4.科研综合能力考查
本部分主要考查申请者的科研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对报考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从事博士阶段科研工作的发展潜力等,考核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1)申请者PPT汇报(8-10分钟)
2)考核小组提问。
六、拟录取
学院根据导师招生名额,按照申请者的考核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后进行公示。
七、监督保障
(一)学院按照学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平稳开展。
(二)考生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三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监督小组对考核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解释。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991-2110356
电子邮箱:1160225070@qq.com
新疆医科大学药学院
2021年5月28日